【信息发布时间:2023-1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标段编号:A3205820001000135001001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的苏悦公园一期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宿工业园区内,北至富民河,南至古城路,西至十支渠,东至紫金山路。
1.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4万㎡,总投资约2000万元。
1.3工 期:30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和《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一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不含养护费用);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完成后38天内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不含养护费用);养护期满一年后付至结算价的85%;余款待养护期届满按照结算价一次性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苏悦公园一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93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1.5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92%。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1.5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业绩:2分;
奖项:2分。
具体评标办法及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
4.3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06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2020年1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项目金额在13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间、金额、工程内容等。如不同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业绩规模不一致,以其中最小的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苏宿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具体情况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至17时30分登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sipac.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新点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业务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
6.2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sipac.suqian.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 |
地 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生产力中心A105室 |
联系人:李冠希 |
联系人:张苏云 |
电 话:0527-82867758 |
电 话:18351066083 |